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柳宗元的这首唐诗描绘出一种意境,一种寂静。大千世界通通远去,能不能有一份淡泊独钓寒江雪,心安又宁静。
三千年读史,不外功名利禄;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南怀瑾的参悟人生勾画出一种风景,一种晚景。热闹喧嚣渐渐退去,能不能有一份悠然诗酒田园,宁静又心安。
万里归一空,悟道、独钓,谁云正非邪。
正非邪,理象数,理象数,正非邪……
思绪又飘回到了那些年轻的岁月,那些曾经的功名利禄,那些经过的是非恩怨,那些遇到的爱恨情仇,那些流沙般的热闹孤寂。每一个法律人,都有一本故事集。这本集子里记录了一生中与法有关的恩恩怨怨,角角落落。
翻开这本集子,能看到法的面目和法律人的面目。
法的世界里,理应当成为法的“圣经”,称为法理。法理与法的理论并不相同,法的理论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里,都不尽一致,有的法的理论其实是值得商榷的,有的法的理论是为了配合法而演变出来的,这也就是说法本身也会存在变化,因为法变化了,所以法的理论也跟着变化了。这都不是我们所说的法理,我们所讲的法理要能称得起“经”,“经”就不能轻易的变来变去,否则叫什么“经”。这也就要求,法也不能轻易的改变,“经”不能跟着法的改变而改变。应当明确的逻辑关系是法理这个“经”来指导法律,而不是法律来衍生出法理的“经”。“经理”一词就来源于此,当然,这个词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完全不同了。现在经理和总经理仅仅是个称呼而已,大家应该知道这些词背后的文化。
法律是法理这个“经”的“象”,是不变原则的外在规则化。就好比古代皇帝派出去的将领,皇帝就是那个“经”或者说“理”,将领就是皇帝的代表,用具体办法来实现皇帝的意思,将领就是那个“象”。那么就有两个问题在里面,“象”能不能脱离“理”而存在呢?将领能不能脱离皇帝而存在呢?好像也是可以的,无非是有点问题而已,历史上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将领遇到具体情形后根据皇帝的大原则来办事,尽管有些变通,但并不违背皇帝的“理”,就是正。假如将领割据一方,意图自立为王,违背皇帝的“理”,这样的脱离就是非。假如皇帝把将领派出去以后,将领不但没有执行皇帝的意图,反而带着兵打回皇帝的老巢,窜了个位子,自己当了皇帝,“理”与“象”这样的脱离就是邪。当然,大位由天定,那是另外的问题,我们不谈,我们只说“理象数”的关系问题。
法的世界里也同样如此,法的“理”和法的“象”并不总是能够和谐相处的。而形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理”总是会被曲解,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正理只有一个,但你说你有理他说他有理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正理是抽象的,不是具体的,面对这样的现象正理很多时候无能为力。这就要求作为法律的“象”能够具体体现出背后的正“理”。而在具体适用法律,探寻正理和评价歪理的时候,就要反过来依靠这些具体的“象”。所以,法律的“象”是很重要的,它是“理”具体的规矩、法则,它实现“理”的价值,又保障“理”的实现。就好比远在天边的皇帝到底是什么理念不得而知,但是通过他派出的将领的具体所作所为就能够知道皇帝的理念。这就是将领就是“象”的独立价值,“象”既依附于“理”,也独立于“理”。
法律的世界里,真正大行其道的其实是“数”,人生中也不例外,尤其是现代社会,“数”的魔力不可小觑。从社会大的方面来讲,国民生产总值以及各种经济评价指标都在用“数”的方式量化这一切,相比下来,“理”和“象”在今天有一种被压制住的感觉。有些地方为了把自己的“数”提高,可以歪曲事实和蛮不讲理,用假“象”和歪“理”来凑“数”。从古至今,“数”都有这样的魔力。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在思考“理象数”的时候,要知道“数”这个强大的能量,构建力和破坏力,都很强大。
数的存在,让你知道了你购买房产需要多少数的金钱,让你知道你的岁数还能不能支撑起你的野心,让你知道你兜里的子儿还能够为家庭作出多少贡献,等等。这些都是在构建。数的破坏更是明目张胆,因为要达到一定的数字,比如刑期的量刑数字,比如赔偿的判决数字,比如政府补助的数字,为了这些数字,发生了多少的违情悖理,发生过多少面目全非。为了这些数字,全社会都在往钱冲,忽略了多少真正需要关心和在意的东西。“数”,让多少人在酒驾测试酒精含量时战战兢兢,跪地求饶,让多少人与往日的生活说了再见。“数”,也让裁判者的量刑有了更明确的依据,但也在无形之中束缚住了手脚。“数”的魔力,还让有些部门以规范市场的名义来要求市场主体签统一的合同约定统一的违约金。“数”,“分数”,“积分数”,“考核数”,等等,我们生活在“数”中,其次才生活在“象”和“理”中。
可是,我们应当知道,没有“根”的“数”是一味毒药,会让人“中毒”。“数”应当根据具体的“象”按照基本的“理”来完成和构建。这样的“数”,才是有根的“数”,才是一个能够让人心安和宁静的“数”。
法律人的故事注定会有很多,故事的集子里有与“数”的斗争,有与“象”的搏斗,有与“理”的捍卫和崇拜。当故事一幕一幕远去,留下了与工作格斗后的智慧,格物致知,万里悟道。
合起集子,理象数,正非邪,都已存封。
田园朗朗,诗酒乾坤,万里归一,江雪窗外,千山无鸟,万径无人。
作者:
智艳军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马笑天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86-10)58173785
maxiaotian@king-capital.com